6月19日下午,深圳能源集團與深圳港集團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,雙方將按照“平等互利、長期穩定、共同發展、守信與市場化”的原則,充分發揮自身優勢,攜手共謀長期穩定的高質量發展。
在深圳能源黨委書記、董事長李英峰,深圳港黨委書記、董事長胡朝陽的見證下,深圳能源副總裁許云飛、深圳港副總經理王彥分別代表雙方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。
座談會上,李英峰董事長介紹了深圳能源的整體情況和發展歷程。他表示,深圳能源以電力起家,經過多年的深耕與轉型發展,構建起以“綠色電力、生態環保、綜合燃氣、能源國際”為核心的“四核雙驅”產業體系,實現從區域性企業向全國性、跨國型企業的轉型,業務布局至海外加納、越南等地。深圳能源與深圳港同為市屬國企兄弟單位,合作基礎良好、空間廣泛,期待雙方以協議簽署為新起點,積極發揮市屬國企協同發展優勢,進一步深化務實合作,共同推動高質量發展。
胡朝陽董事長介紹了深圳港總體情況和產業布局。她表示,深圳港作為市屬港口產業集團,立足全球供應鏈、價值鏈最前沿,實施“港、產、城”融合發展戰略,勇當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主力軍、生力軍,形成網絡化、多元化、國際化布局。期盼雙方通過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,進一步密切溝通,充分發揮各自產業、資源優勢,共同策劃和開展更多符合國家“雙碳”戰略的合作,打造市屬國企攜手發展的“精彩樣板”,不斷取得更多共贏發展成果。
集團黨委副書記李明、副總裁孫川,董事會辦公室、戰略與運控部、投資發展部、科技與數智化管理部、技術研究院相關負責人參加座談。